遵循美国南方浸信会与独立浸信会(Southern Baptist and Independent Baptist)的信仰原理
恩典福音教会遵循历史悠久的浸信会信仰与实践,其核心原理深深植根于圣经之中。浸信会因宗派或地区特性的不同,在表达方式上可能有所差异,但历经时代仍共有的信仰根本基础是明确的。这一点在《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和《Philadelphia Confession》等历史性信仰告白中也得到了一贯的确认。恩典福音教会所坚持的浸信会主要信仰原理,可概括为以下五项。所有细节内容均与上述两份信仰告白一致。
恩典福音教会相信,新旧约圣经66卷乃是神所默示、绝无错谬的话语,是人类得救与信仰、以及生活各个层面唯一、最终且绝对的权威(提摩太后书3:16-17)。《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宣告圣经"以神自己为作者,以救恩为目的,其内容无误且真实",并宣明圣经是"判断人类一切行为、信条与宗教见解的最高准则"。《Philadelphia Confession》同样强调圣经的充分性与明晰性,以及在解释圣经时圣灵光照的必要性。因此,各人应在圣灵的引导下自由地阅读、研究圣经,并有责任与权利顺服其话语。任何人为的传统、教会会议的决议,或个人的主观经历,都不能凌驾于圣经的权威之上。
本教会确信,唯独向发自内心真诚相信并公开承认耶稣基督为个人救主与主的信徒施行浸礼,这是合乎圣经的原则。这意味着本教会不承认婴儿洗礼。《Philadelphia Confession》明确指出,浸礼"只应施行于公开承认在基督里的信心与顺服的信徒",并强调这是耶稣基督亲自设立并吩咐的礼仪(马太福音28:19)。浸礼以全身浸入水中(immersion)的方式施行,这是象征信徒与基督的受死、埋葬、复活联合,向罪死、向新生命复活的可见仪式(罗马书6:3-5)。《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说明,浸礼"并非得救的行为,而是已得救之信徒顺服的行为,象征着对基督的信心与团契,以及与主的死、埋葬、复活的联合"。浸礼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得救之人顺服的表达,也是加入地方教会会籍的前提条件。
我们相信,各地方教会都是以基督为元首、在圣灵引导下自我治理的独立自主的团体(以弗所书1:22-23)。《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宣告:"各教会在教会秩序、纪律与慈惠事工上,均不受任何外部教会阶层或政治权威的辖制。"这意味着教会不受教皇、总会或区会等上级机构的控制或干预,也应独立于国家权力之外。《Philadelphia Confession》同样支持地方教会直接从基督领受权柄自我治理,并可通过会众同意选立牧师与执事、施行惩戒。每个教会内部皆享有自治权,并依照民主原则、藉着信徒群体的共同商议运作。然而自主并不意味着孤立,教会之间藉着自愿的合作与团契,共同承担传扬福音、扩展神国度的使命。
本教会强调,每个人都当在神面前为自己的信仰负责,并有权按照良心自由地信靠并敬拜神,不受任何人为权威或强迫(罗马书14:12)。《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宣告:"唯独神是良心的主,人的灵魂在与神话语相悖之事,或在此类事务上不受人为教条或命令的辖制而是自由的。"这与《Philadelphia Confession》所强调的"良心自由"一脉相承,并进一步延伸出国家或教会都不可强迫或压制个人信仰的原则。因此,教会与国家各自拥有神所设立的独特领域与职能,二者应当分立(政教分离)。国家应公平对待一切宗教,不可扶持或迫害特定宗教。个人的信仰决志必须出于自愿,并当在与神直接的关系中作出。
我们相信,凡相信耶稣基督代赎之死与复活的信徒,都在基督里得以直接来到神面前敬拜、祷告,并领受与分享神的话语,成为圣洁的祭司(彼得前书2:9)。《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教导,凡信徒皆"藉着基督拥有直接来到神面前的特权与责任"。这与旧约时代唯独藉着特设的祭司阶层才能来到神面前形成对比。在新约时代,耶稣基督成为唯一永恒的大祭司(希伯来书4:14-16),凡信靠祂的人都蒙召作君尊的祭司。因此,牧者与平信徒之间在得救的本质上并无差等,在属灵特权上也无分别。牧者是神为教会所赐、用以宣讲话语与牧养群羊的恩赐与职分(以弗所书4:11-12),但众信徒也都按各自所领受的恩赐,共同承担服事教会、见证福音的责任与特权。我们彼此尊重,在平等的关系中同心建造基督的身体。
这五项核心原理,是包括恩典福音教会在内的历史性浸信会信仰身份的支柱,也是建立合乎圣经的教会、在地上成就神旨意的不变准则。